近日,绿色和平组织中国部对壳牌道路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公示生活污水超标一事提出批评。 壳牌中国集团于2009年7月在网站上对此事作了公示(www.shell.com.cn)。 籍此,我们再次说明如下: 壳牌道路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合资企业,壳牌持股75%,其主要产品是常规的沥青混合料。2008年4月28日,上海市闵行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厂区生活污水的COD实测数据高于国家规定的排放值。经查,原因是污水处理设备的部件老化造成处理能力不稳定。 该公司立即对设备进行了维修并更换了老化部件,实现了达标排放,随后口头向闵行区环保局做了汇报。公司还作出了长期改善计划,即将厂区内的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中心的处理系统,投资15万元人民币用于实现这一目标。2008年6月17日,该公司派人将短期整改情况和长期治理方案提交给闵行区环保局,并得到认可。 2008年7月21日,长期改善项目竣工并通过上海市水务局的验收。2008年8月7日,该公司获颁上海市水务局的排放许可证。2008年8月15日,公司向闵行区环保局专门汇报了这一进展,并得到环保局领导的肯定。 壳牌的商业原则和核心价值观是可持续发展。壳牌要求并督促所有项目和合资企业的运营都严格遵守这一原则。我们清楚地意识到,在我们的业务运营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的管理,严格遵循有关的环境管理法规和条例,进行定期自检、及时发现、解决和通报问题。 壳牌中国集团 200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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