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4年9月29日讯:荷兰皇家/壳牌公司下属的派克顿东方有限公司和优尼科公司今天宣布,他们已经不再继续有关勘探、开发和销售中国东海西湖凹陷区天然气资源的五个合同。 派克顿东方有限公司和优尼科下属的优尼科东海有限公司在项目中各自拥有20%的权益。其它合作方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石化),分别拥有30%的权益。 壳牌中国勘探与生产有限公司总裁麦一伟说:“经过一年以来对该地区的详细评估,我们遗憾地宣布:出于商业原因,壳牌不可能再继续参与这个项目。我们与中海油和中石化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期待着通过其它机会再次与这两家公司进行国内或国际合作。” 壳牌和优尼科的下属公司于2003年8月签署了西湖凹陷区开发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在为期12个月的评价分析期结束以后必须作出最终投资决定。 垂询详情,请联络: 壳牌中国集团公共事务部 闵红 电话:(8610)6505 4501 转2025 传真:(8610)6505 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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